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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制度
2018-10-22 10:00 李瑞涛 

1.总则

1.1目的

为加强市政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,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,落实安全保障措施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1.2适用范围

适用于市政环境实验教学中心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。

2.组织和职责

实验室负责人: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,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、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: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
3.实验室安全管理内容

3.1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

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教育。

3.2访问控制

实验室负责人有管理和控制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责任。当实验进行的时候,应关闭实验室的门。这样做不仅可以保护那些可能误入实验室的人员,还减少了对实验人员的干扰。

3.3实验项目安全审核

对新建、扩建、改造实验场所项目,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,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、施工。项目建成后,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方可投入使用。

3.4危害信息标志和标语

实验室中,有特殊危险的地方要有危害信息标志和标语。例如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材料、生物危害、火灾危险。其他应张贴出标志的地方如安全淋浴,洗眼器,出口和灭火器。灭火器要标记出适用于什么类型的火灾。盛放废物的容器必须标清楚要盛放的废物的类型。实验室的安全和危险标志应该做到,可以使一个不熟悉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人在紧急情况下逃生。

3.5实验室与操作的安全管理

(1)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。落实专人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、保养工作。保护设备安全运行,并做好相应台账。

(2)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业务安全培训。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、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。具有危险性的特种设备,须在专职人员同意和现场监管下,方可进行操作,.具体按附件内容执行。

3.7实验室水电的安全管理

(1)规范实验室用电、用水管理。按相关规范安装用电、用水设施和设备,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、水源等进行检查,排查安全隐患,落实整改措施。

(2)实验室内必须使用空气开关,并配备漏电保护器。

(3)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,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扣妥,防止似接非接状况。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,应先了解其性能,按操作规程操作。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有糊焦味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。

(4)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、改线不得乱接、乱拉电线,不得使用闸刀开关、木质配电板或无绝缘护套的双绞线等。

(5)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,要切断电源开关,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。

(6)实验室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,电源开关箱内,不准堆放物品,以免触电或燃烧。

(7)没有掌握电器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更动电器设施,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。

(8)有人触电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,再实施抢救。

3.8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管理

(1)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,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、发放、使用,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。

(2)在实验中尽量采用无毒或少毒物质来代替有毒物,或采用较好的实验方案、设施来减少和避免在实验过程中扩散有毒物质。

(3)有关实验室应装设通风排毒用的通风橱,在使用大量挥发性药品的实验室应装设排风扇等强化通风设备,必要时也可用真空泵、水泵连接在发生器上,构成封闭实验系统,减少毒物在室内逸出。

(4)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遵守个人防护规程,绝对禁止在使用有毒物或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饮食、吸烟或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容器内存放食物。在洗手、漱口后,才能饮水、进食。

(5)在实验室无通风或通风不良,实验过程又有大量有毒物逸出时,实验人员应按规定分类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,不得掉以轻心。

(6)定期进行体检,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。

3.9实验室设施安全管理

根据实验室类别、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消防器材、烟雾报警、监控系统、应急喷淋、洗眼装置、危险气体报警、通风系统、防护罩、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,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。部分重点实验室在使用危化品的实验应加装紧急报警装置。

3.10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

(1)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。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,定期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开展防火安全教育。

(2)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应技能培训,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,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。

3.11实验室的内务管理

(1)建立实验室卫生检查管理制度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査和督查,减少安全隐患。

(2)建立实验室卫生值日制度,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,仪器设备摆放合理。实验材料,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应当规范、及时处置。实验结束或人员离开实验室时,实验室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须査看仪器设备、水、电、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,并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措施。

4.实验室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

(1)每学期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査,实验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査,发现隐患及时上报。

(2)按照《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办法》,遇到应急事故时,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能及时处理。

(3)发生实验室事故后,实验室应当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,迅速查明事故原因,分清责任,提交事故调查报告,及时落实整改措施,并上报整改情况。

5.附则

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实行,有新的改版本颁布后,本文件自行终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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