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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 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学生的公示
2020-07-15 14:12  

根据2020年《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我校根据个人申请并坚持品学兼优,突出政治标准的原则,从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中严格遴选,现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,

1.环境工程专业金玉堂

2.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朵生健

以上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共5个工作日
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7月21日下午4:30之前向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

电话:80578666

地址: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845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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