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5一般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。
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: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、科学消费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。
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,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。1993年10月31日,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1994年1月1日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。2014年3月15日,新修订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施行,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,如强化经营者义务、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、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。从此,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。
3.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为了让大学生了解维权知识,树立新的消费观,做一个依法维权的消费者,在第39个“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”来临之际,水环学院以普及法律意识、维护校园安全为宗旨,举办了3.15维权活动。






如果身边发生了侵犯到消费者权益的事件,同学们要如何通过315进行维权呢?
通过拨打12315或者向维权箱投送信件,如果电话无法接通:了解客服工作时间,选择低峰期拨打,其他联系渠道:充分利用官网在线客服或其他在线反馈渠道。
通过315消费者权益官网(www.315.gov.cn)来进入学习各种消费者权益知识,官网底部有一些具体产品链接可以供消费者链接。比如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
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(www.315online.com)网站进行投诉,进入网站后可以看见一个投诉按钮。
本次活动由工作人员在校园的多处地方对同学们进行随机采访,采访内容包括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、食品安全问题及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的解决办法等,旨在通过采访宣讲引导同学们科学理性消费,践行绿色消费,呼唤维权自觉,提倡依法维权。
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视野,引导大家主动维权、避免各种消费陷阱,还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,营造合理消费、节约环保的校园消费氛围,促进当代大学生正确消费观念的形成。
3.15消费者权益,不仅是对无良商家的打击,更是对消费者安心购物的保障,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民群众的重视。关注身边点滴,对无良商家说不。